休留茂
见“伏连筹”(797页)。
见“伏连筹”(797页)。
参见“怀仁可汗”(1117页)。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史料。张其勤编。24卷,存23卷。首页简录崇德七年至八年(1642—1643)史事。余为顺治迄同治未年重要史料的辑录。著者为驻藏帮办大臣联豫随员,光绪末年随联豫入藏掌文案工作,著手编
?—744唐代突厥贵族。领拔悉密部。唐天宝元年(742,一说系其事于开元二十九年,741)乘后突厥汗国内乱,联回纥、葛逻禄攻杀骨咄禄叶护,自立为贺腊毗伽可汗,又作颉跌利施可汗,以回纥首领骨力裴罗与葛逻
见“拔也古”(1363页)。
幕僚。清代置,分掌宣抚司文案、刑名、钱谷等。见“宣抚使”(1746页)
①元朝官员,唐兀人。肃州(今甘肃酒泉市)人,本西夏肃州望族举立沙子,夏末以城献成吉思汗,并随军征讨,以父功授肃州路也可达鲁花赤。宪宗时赐虎符,世祖升昭武大将军,迁甘肃等处宣慰使,并统领唐兀军。中统二年
见“尼泼”(603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见“四馆四里”(555页)。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