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丁军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吐蕃古代氏族名。始见敦煌文献及碑文,然无具体记述。唯《德乌教法史》有具体载述,系指吐蕃王族直属的6个父系氏族,即:威严的洛及尼雅、尊贵的库与努、严肃的索与波。约形成于唐代,为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
见“斤勒”(372页)。
即“乞伏乾归”(125页)。
?—18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字振魁。大学士※琦善子。初授吏部主事,后历任郎中,兼内务府银库员外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出任湖北荆宜施道。曾参与镇压江陵白莲教起义,加按察使衔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书名。藏文名《西勒嗄尔米龙》,蒙古药学著作。青海蒙古族※益西班觉于18世纪用藏文写成。3卷。第一卷4章,列药物简化名词,藏、梵文对照。第二卷7章,将普通药物分为石类药,珍宝药等7类叙述。第三卷补述矿泉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1756清代蒙古王公。又作额璘沁多尔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亲王※策棱第五子,※成衮扎布弟。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二十一年(1756),与台吉旺辰多尔济随定边左副将军哈达哈征乌梁海,复进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东部于大谷(今新疆阜康县境)。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余,口1900余,兵730。国王之下设西且弥侯、左右将、左右骑君各1人。居民“庐帐居,逐水草,颇田作”。
清末大臣。字怀民。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以荫生累迁至浙江布政使,署巡抚。光绪三十四年(1908),代贻谷为绥远城将军。思有所建树,能尊重知识人才,按规定督办垦务,未成而罢。辛亥革命(1911)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