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家江
见“佟佳江”(1095页)。
见“佟佳江”(1095页)。
1778—?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在曲藏寺附近。7岁从札巴坚赞出家,入塔尔寺讲经院学习。22岁,由阿柔格西授比丘戒。在拉卜楞寺的吉美拉吉处聆听《甘珠尔》大藏经的经教。在卫地郭芒扎仓,拜东纳夏仲·
见“失里伯”(590页)。
见“贺兰部”(1776页)。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元朝大臣。畏兀儿人。中书省平章政事察乃第三子。少敏慧。初为英宗御位下必阇赤(书史)。泰定帝(1323—1328年在位)初,任内八府宰相。奉旨护送高丽王王焘归国。天历二年(1329),奉文宗命迎帝兄和世
见“只儿蛮卫”(551页)。
突厥汗国官号。意谓“肥粗者”。《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肥粗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粗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
书名。又名《吉林统志》。清萨英额(满洲正黄族人,字吉夫)撰。10卷。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一作六年)。作者道光年间在吉林将军衙门任职,受将军富俊之委撰。其在自序中言:“天下府州县莫不有志,盛京有通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