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语音译。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觉哈撒尕
书名。清末成书,编者佚名。28种,141卷。以经世致用为宗旨,汇辑边疆史地专著,尤着重辑录被沙俄、英国等侵略和觊觎地区的有关之作。以清代为范围,间亦辑入清代以前的著作。清人有关重要著述如黄沛翘的《西藏
见“十二安”(8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
藏族古族部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至元元年(1264)七月,以西番十八族部立定西州,行安抚司事。定西州属巩昌路,地在今甘肃定西、陇西、武山一带,治所在定西县。元末属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司管辖,置正副
?—1802清朝大臣。字香圃。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选庶吉士。历翰林院侍讲、侍读、国子监祭酒、詹事府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九年(1764),入直上书房,充《四库全书》总阅,
清代川西北藏、羌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设土屯的属民。乾隆十七年(1752),以杂谷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即杂谷脑)苍旺不法,在其地行改土归流,于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设杂谷、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5
见“耶律夷列”(1309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辽代契丹小字墓志。又作“萧富留墓志”。1950年5月出土于辽宁省义县清河门西山村(清河门现属阜新县),此为解放后首次出土的契丹文墓志。现存辽宁省博物馆。出土时已残成4大块和一些小碎块,下部残断,长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