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舞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西夏佛教高级职称。西夏汉文本《杂字》官位部中有载。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见“奶油”(646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蓝旗人。初居巴育特地方。后金建国初,率子弟族人归附,努尔哈赤以贝勒女妻之。以其所统人丁分编一牛录,令其管辖。未几,管梅勒章京事。崇德七年(1642),从征明,围锦州,率本固山兵败松山援
见“达卢骨部”(731页)。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宣德郎,多次奉使金国。天盛十六年(1164)正月,使金贺正旦,礼对娴雅,金世宗嘉之,赐衣、帛、金银带、鞍辔、袱、绢、匣等物,其后遂为定制。十九年(1167)正
又名巴加西仁。为珞巴、门巴和藏族杂居地区。18世纪末,西藏地方政府在今米林县境内设嘎加宗,派出官员管理梅楚卡地区事务,并在此设立4个“林”的乡一级行政组织。19世纪中期,西藏地方政府把嘎加宗一部分作为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阿里葛斯过邻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古津名。为积石山安集乡尕鲁坪黄河渡口。古有桥。《水经注》称“于此作飞桥,桥高五十丈。”后毁,唐重建,又毁于北宋,后一直无桥,以皮筏渡河。旧时,黄河是积石山唯一的水运交通路线,人们将当地和青海的羊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