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隐令公果直
见“僧隐令公”(2456页)。
见“僧隐令公”(2456页)。
契丹语,意“提认天子”。一作“列阿骨蜡”。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宋吏王易使契丹,时遇契丹行※柴册礼,见“九人假作戎主,不许别人知觉”,“分投各入一帐”,“每帐前有契丹大人一员,各
参见“回回国子学”(784页)。
见“者舌”(1348页)。
即“独龙河”(170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见“句吴”(585页)。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见“阙利啜碑”(2386页)。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兰”系阿拉伯文音译,原意为“顺从”,指顺从该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亦称“真主”)的旨意。在中国又引申为“和平”、“安宁”之意。中国旧称“大食法”、“天方教”、“清真教”
见“朵甘思”(8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