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者左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左卫。永乐二年(1404)二月,兀者卫首领脱脱哈等53人来朝。明廷析兀者卫地置左卫,以脱脱哈为指挥同知。地在兀者卫东部,约今汤旺河中、上游流域,一说在呼兰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左卫。永乐二年(1404)二月,兀者卫首领脱脱哈等53人来朝。明廷析兀者卫地置左卫,以脱脱哈为指挥同知。地在兀者卫东部,约今汤旺河中、上游流域,一说在呼兰河流域。
回族墓碑。地在云南晋宁县昆阳城西郊月山坡之西侧。明永乐三年(1405),回族航海家郑和(原名马和)为父马哈只所立。红砂石质,高6尺,宽2.7尺,碑额呈半圆形。碑首镌刻篆文“故马公墓志铭”6字。铭文13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对村社首领的称谓。由群众推举有威信、办事公道,或劳动生产能手及对敌斗争的英勇者担任。对外代表村社进行各种外交活动,对内调处群众各种纠纷,主持村社性的重大祭祀活动,但决定村
隋时突厥汗族。※沙钵略可汗从弟。以官为号(“地勤”即“特勤” [tegin]之异译,“察”音刹(sed),即“设”之异译)。别统部落,居异地。开皇(581—600)初,隋文帝杨坚纳长孙晟对突厥的“离强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位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名。分一、二、三等。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列第八。顺治十年(1653),增定封爵为十二等,此爵位次退居第十。乾隆十三年(1748),终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我国维吾尔族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新疆维于尔自治区,使用人口约722万(1990)。另外,在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廿共和国有22.8万(1989)人使用这种语言。维于尔语属阿尔泰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贵州普定卫吉三嘉奉调从征四川宁、越2卫,授普济州土知州。不久,置普济长官司(治今四川米易县西北),以吉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吉荣欮归附
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班第孙,巴禄之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授命赴西藏办事,任驻藏帮办大臣。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兵扰犯藏边,办事不力,听任萨嘉呼图克图及达赖喇嘛之言,私与巴勒布讲和,革
见“玉木忽儿”(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