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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鞠

吐蕃、契丹、女真、蒙古、达斡尔等族中盛行的传统体育活动之一。又称击球、蹴球、击球。源于唐、宋。一说来自西藏,一说唐初由波斯传入。类似今马球。始盛于宫廷,后风靡全国。《辽史》多有契丹皇帝参与击鞠的记载,因竞赛激烈,乃至谏议大臣马得臣上书劝阻皇帝“止危险之戏”。金朝成为节日的重要活动。据《金史·礼志八》载,每逢重五之日,拜天礼毕,即行射柳、击球之戏,岁以为常。届时,“各乘所常习马,持鞠杖。杖长数尺,其端如偃月。分其众为两队,先于球场南立双桓,置板,下开一孔为门,而加网为囊,能夺得鞠击入网囊者为胜。”或场地两端对立二门,互相排攻,各以入门为胜。“球状小如拳,以轻韧木枵其中而朱之”。以草原、旷野或宽阔街衢为场地。元代沿之,据《析津志辑佚·风俗》载,每年五月五日、九月九日于大都(今北京)西华门内由太子、诸王主持,举行盛大击鞠活动,命各衙署、万户、千户选拔善击球者竞赛。参加者皆骑上等骏马,系以雉尾、缨络、镜铃、狼尾等,装饰如画。首先以一马前驰,将大皮缝制的软球抛掷于地,其余人随即纵马向前,各以长藤柄球杖争接,马走如飞,球传递于球杖,跳掷于虚空,终不坠地,以打入球门者为胜。胜者受重赏,败者受罚。其后发展为马球,制定了相应的赛制和规则。蒙古族传统的那达慕大会上,多举行马球比赛,深受牧民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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