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十五法

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猜你喜欢

  • 罗布藏旺布札勒三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 罕慎

    ?—1488明哈密忠顺王。哈密右都督※把塔木儿子,忠义王脱欢帖木儿姐妹之孙。畏兀儿人。成化八年(1472),袭父右都督职,然不得主国事,哈密政令无所出。九年,土鲁番阿力速檀乘隙破其城,执王母,夺金印。

  • 宗喀巴

    1357—1419西藏佛教史上著名宗教改革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本名罗桑札巴贝。青海西宁西南宗喀人,故名宗喀巴。藏族。父伦本格元末官达鲁花赤(镇守官)。元至正十九年(1359),3岁随父谒

  • 莫贺弗

    ①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 火西

    傣语音译,意为“什夫长”。传说最早是傣族军事组织中的一个基层单位,每10人编为一个“火西”,设一头目称“乃火西”,后来逐渐蜕变为行政组织。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陇”之下村寨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

  • 土谷家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 金峒安抚司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元代置,参用土官任安抚使。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以覃耳毛充金峒安抚司(治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建文间废。永乐五年(1407)复设,命覃添贵为安抚使。宣德二年(1427

  • 大中国

    云南古国名。一作太中国。宋代绍圣元年(1094)大理国权臣高升泰取代国主段正明后所建。升泰在位二年死,其子高泰明遵遗嘱去国号,归政于段氏,立段正明弟段正淳为国王,仍称大理国,或称后理国。

  • 阿者迷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额哲密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额依集密河流域。

  • 科尔沁右翼前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部。札萨克驻席喇希尔哈苏,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元时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明末,部长奥巴弟布达齐随兄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被封为多罗札萨克图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