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净法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戒嫉妒;不听邪说,自持主见;温语寡言;担当重任,度量宽宏。因共十六条,故名。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戒嫉妒;不听邪说,自持主见;温语寡言;担当重任,度量宽宏。因共十六条,故名。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惠。
见“元修”(227页)。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皇庄,*王庄之所自出。皇室庄园悉由掌管皇家事务的内务府有关官员综理,故称。来源,即以圈地、*旗余地、投充地等拨设。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马厂东西成荒之地(即
见“古里河卫”(442页)。
位于今新疆若羌县西南90公里沙丘中。原系古楼兰国经济中心。遗址保存数十间前后相连的手工业作坊,以及冶炼金属和烧制器皿的土窑。出土有隋唐及宋代钱币、纺织品和工艺品,还有元代汉文文书和玻璃器皿。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
亦作无根源佐领。清代八旗佐领中不明其一部分初编时诸缘由之谓。此称,乃一定时期内朝廷处理佐领事件时之术语,并非佐领之名。雍乾时(1723—1795),以某些世管佐领初编之时的基本情况(如原立佐领是谁?以
见“依斯坦”(1461页)。
地区名。在西藏自治区东部古称“野番”、“博窝”。清宣统年间(1909—1911),清朝统治者借口未经“王化”,曾三路进攻该地,是为有名的“波密战役”。辛亥革命事起,驻此地之清军哗溃返藏,1916年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