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003宋代黎州邛部川蛮首领。号称“都鬼主”,又作“都蛮王”。辖地在今四川越西县东北。与宋关系密切,贡使不绝。雍熙二年(985),与其母热免遣王子阿有率170余人赴朝贡方物、名马。封为怀化将军,并
?—1750清代蒙古将领。又作策凌。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纳木札勒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率众附清,授三等轻车都尉,居京师,教养于内廷。编所属佐领附察哈尔镶黄旗
书名。编年体史书。原名《皇清开国方略》或《开国方略》。乾隆三十八年(1773)阿桂(1717—1797,满洲正白旗人)等奉敕撰。五十一年成书。32卷。记述清朝入关以前开国史实。“发祥世纪”不入卷,列卷
参见“庞特勤”(1498页)。
书名。又名《七经楼文集》。清代回族文史家※蒋湘南撰。6卷共4册。本书由作者生平著述编成。以其藏书楼“七经楼”名之。此书对经学、诗学、史学、水利、历法以及伊斯兰教、医学、音乐、戏剧等均有独到论述。是其一
1697—1763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策凌旺扎勒、仓吉杰贝洛旦。藏族。拉萨北部达隆人。属喀司族系。阿旺仓巴之子。后因家族纷争,改名多喀,故又称多喀夏仲才仁旺杰。自幼聪慧,善习书法、历算。嘉庆十六
?—1063辽兴宗、道示初年重臣。字胡突堇,小字滑哥。契丹族。国舅房林牙萧和尚子。史载其警悟多智数,善谀,由是名达于上。圣宗末年入仕。兴宗重熙初年,拜北面林牙,掌文翰。十二年(1043),为北院枢密副
西域古族名。分布于沙州(今甘肃敦煌)以西,于阗(今新疆和田)以东。从事游牧。语言属突厥语族。宋明隶属于高昌。
参见“伊拉古克三”(811页)。
见“西克辛佛教寺院”(7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