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单于
南匈奴诸单于之通称。见“南匈奴”(1590页)。
南匈奴诸单于之通称。见“南匈奴”(1590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
即“杂夸”(838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伊玛齐”。蒙古语“亦马阿”意为“山羊”, “赤”意为“司事者”。《元史语解》释为“司山羊人”,即皇室、诸王属下牧山羊者及掌管山羊群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左手永平等处御位
见“丹津”(356页)。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今哈密地区。西至火州(哈喇和卓)、土鲁番,东南界沙州、赤斤蒙古等卫,北连瓦刺。汉为伊吾庐地,唐属伊州,宋隶回纥,元季为威武王忽纳失里(一作纳忽里)辖地。回回(今回族)、畏兀儿(
书名。全称《世间怙主法王宗喀巴广传》。楚杰王却吉受西藏工布泰钦林寺学者之鼓励而撰。成书于1843—1845年。原书为拉萨木版。详载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洛桑扎巴的一生(1357—1419)。有
明与后金国的战争之一。“萨尔浒”,满语意为“犁挽钩”。明朝为维持其在辽东的统治,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以杨镐为辽东经略,调集10余万军队(号称47万),企图一举歼灭后金。次年三月,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
书名。原名《国朝名臣事略》。元苏天爵编著。15卷。天历二年(1329)以前成书。集录元代前中期名政治家、军事家、学者始木华黎终刘因共47人墓碑、墓志、行状、家传,兼采他书可徵信的材料,加以剪裁、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