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撒里
见“王政”(202页)。
见“王政”(202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337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难敌子。东晋咸和九年(334),父卒,继位,自号使持节、龙骧将军、左贤王、下辩公,以叔杨坚头子杨槃为冠军将军、右贤王、河池公。咸康元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刺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刺儿”(433页)。
鄂伦春族冬装皮袍、皮袄的统称。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大、小兴安岭地区。以5—7张秋冬季长毛狍皮制成,极保暖御寒,可穿3年。也以鹿、犴毛皮制之,可穿4年。毛磨掉后可作春秋夹衣穿,又可穿3年。缝做一件,需3
?—1337元朝宗室。蒙古族。孛儿只斤氏。世祖子西平王奥鲁赤曾孙,搠思班子。袭镇西武靖王爵,以吐蕃各地为领地,以朵哥麻思、算木多城为镇西府(在今青海省互助县松多乡)。顺帝后至元三年(1337),吐蕃发
①波斯文音译,原意为“沿门乞讨”,后衍变为“修行者”、“苦修者”之意,或译为“苦行僧”、“托钵僧”。专指按苏非派学说完成修炼功课的修道士,是元代伊斯兰教苏非教团的高级成员。通常穿着特别服饰,忍饥挨冻,
亦称大汉太学。西夏学校之一种。仁宗人庆二年(1145)设,仁宗亲自参加向先圣先师祭祀礼仪,对师生分别给以赏赐。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1537—1609※叶尔羌汗国第四代汗。※拉失德汗第五子。1592~1609年在位。1570年,奉其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进兵吐鲁番,俘※速檀马速,归并※东察合台汗国,并向明朝遣使进贡。后为喀什噶尔(
见“萧孝忠”(19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