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卫拉特蒙古民间长篇英雄史诗。亦作《江嘎尔传》。与《格斯尔》、《玛纳斯》被称为我国游牧民族三大史诗,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学遗产。一般认为其某些篇章产生于原始公社末期或阶级社会初期阶段,最初在“林木中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徒丹、秃丹,《高丽史》作徒怠。来源于部名。居活剌浑水(今黑龙江省境呼兰河,一说为该省通河县之付拉荤河)、上京速苏海水(今黑龙江尚志县境一水)、按出虎水(今阿什河)、葛马合窟申等
土官授职凭证(类似委任状而记录有关事项)。清制:凡投诚归顺钦准承袭或封赐的土官,须由兵部武选清吏司给予“号纸”,上书功次来历,宗派亲疏及所授职名。经兵部在此与所存《世职顶辈簿》专页骑缝用印,即将印一半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元年至龙朔元年(656—661),以护密多国摸逵(一作摸廷、摸达)城(约位于今帕米尔瓦罕)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钵和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道使”。为诸城行政长官。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一,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比(唐之州)刺史”(《旧唐书·高丽传》)。其下各有僚佐,分掌曹事。
见“棠魔”(2201页)。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答藏、思达藏、达苍。今之吉隆。永乐十一年(1413),明中央政府封其地政教首领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南渴烈思巴为萨迦派后裔,其曾祖在元代曾尚长公主,封白兰王,并以达苍为基地发展势力
即“鸭绿江”(1866页)。
书名。明陈邦瞻撰。27卷。另有4卷本、6卷本传世。卷11《律令之定》为归安臧懋循补写。本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体例,对元代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分篇记载。历法推算、科举学校,特别是漕运河渠部分叙述较详。取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