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扇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相博(交换),作为信物,谓之“博扇”。归告父母,由父母遣媒行聘,筹办婚事。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相博(交换),作为信物,谓之“博扇”。归告父母,由父母遣媒行聘,筹办婚事。
?—1658明末大臣、文史家、诗人。字静之,山东掖县人。回族。出身于官宦世家。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河南夏邑县知县,授吏部主事、迁太常寺卿,因得罪中贵,贬归故里。以地方变乱,莱州被围,倡守御,
清代西藏志书。以记载西藏地区为主兼及甘、青、川藏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袁昶以写本刊入《渐西村舍丛书》。始渐流传。原书不著撰者姓名及成书年代。据考著者为※和瑛(?—1821) (一说作者为松筠
古族名与古国名。省称句骊,《魏书》等作高句丽。公元560年北齐废帝封其王为高丽王,自此亦称高丽。为古貊族一支,有说即《周书·王会解》中之高夷。汉武帝破卫氏朝鲜后,以高句骊地因其名置县,
参见“哈孜伯克”(1639页)。
?—1233金大臣。字道远。女真族。乌古孙氏。由译史入官,尝为监察御史曾劾罢中丞完颜百家。后为左司郎中、近侍局使。天兴二年(1233),金哀宗东迁,为谏议大夫、近侍局使、行省左右司郎中、兼知宫省事,留
?—1233东夏国创始人。别名秃珠大石。女真族。蒲鲜氏。原为金尚厩司使。泰和六年(1206),以副都统从攻南宋,败宋军于溱水,断真阳路,以功晋爵一级。贞祐元年(1213),宣宗即位,擢咸平招讨使。次年
五代十国后期云南大理国第二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思平子。为王储时, “素不肖”,其父常欲废之,不果。后晋开运元年(944),父卒,继王位。二年,改元文经。即位后淫戏愈甚,被其叔段思良(段思胄)夺位
见“拓跋力微”(1359页)。
鄂伦春语音译,原意为“根”,引申为“祖先”。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本指母系氏族的祖先,后演变为父系氏族的祖先,这一变化反映在旧时鄂伦春人各家供的※“阿娇如博如坎”、虽是指父系的祖先神,
1640—168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豫亲王多铎第四子。顺治十三年(1656)初,封多罗贝勒。康熙七年(1668),掌宗人府左宗正事,参与议政。九年,任玉牒馆副总裁。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