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约其约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均得赔偿。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均得赔偿。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吸烈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
回族说唱艺术。俗称“家曲”。回族举行婚礼时,邀请民间歌手演唱的曲调。流行于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青海、宁夏、新疆等回族聚居地区。分散曲、叙事曲、五更曲、说唱曲(也称“打调”)和酒曲等五种。其传统演唱形式
见“罕都”(1172页)。
即“纳失失”(1268页)。
见“賨人”(2294页)。
?—1640明末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卫拉特汗博贝密尔咱孙,哈尼诺颜洪果尔之子。初游牧于额敏河与伊犁河沿岸,后逐渐迁至乌鲁木齐地区。16世纪末17世纪前期,为卫拉特“楚固拉干”(会盟)
书名。清马思喀撰。1卷。是书为作者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裕亲王福全北征噶尔丹时所作日记。始于当年四月二十日,迄于九月十三日。凡行进期间沿途见闻,俱按日记述。为研究乌兰布通战役重要史料。
1800—1875清末兵器家。名君珍、字淑原、号星南。福建晋江陈埭乡岸兜村人。回族。赛典赤·赡思丁后裔。出身商人家庭。因生活拮据。11岁辍学。刻苦自学,研究兵法。17岁随父往浙东经商,暇余仍研习天文,
见“乐浪郡”(6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