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公主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三等护卫等。公主、额驸岁支俸银、俸米,隶户部。居京公主亲生之子年及13,即给予伊父和硕额驸品级(乾隆四十年、1775定)。和硕公主下嫁蒙古移居牧区者,岁支俸银400两、俸缎15匹;额驸银250、缎10;公主所生之子,封一等台吉(或一等塔布囊),惟父早卒而袭爵者,不受此限。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三等护卫等。公主、额驸岁支俸银、俸米,隶户部。居京公主亲生之子年及13,即给予伊父和硕额驸品级(乾隆四十年、1775定)。和硕公主下嫁蒙古移居牧区者,岁支俸银400两、俸缎15匹;额驸银250、缎10;公主所生之子,封一等台吉(或一等塔布囊),惟父早卒而袭爵者,不受此限。
见“九姓回纥”(36页)。
见“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傣语音译,意为“寨母”。旧时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基层政权的主要当权头人。由农村公社首领逐渐演变而来。男性。地位次于波曼(寨父),与陶格(乡老)、波板(通讯联络员)和一个“先”级头人联合组成“村社议事
约1361—1396明初贵州女土官。水西宣慰使※霭翠之妻。彝族。洪武十六年(1383),夫老病,代掌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宣慰司事。贵州都指挥马晔(又作华、烨或煜)欲灭水西安氏而代之以流官,便借
西夏碑刻。西夏崇宗天祐民安五年(1094)建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大云寺内。碑高2.5米,宽0.9米。碑文两面,阳刻西夏文,碑额篆书,正文楷书28行,行65字;阴刻汉文,碑额篆书,正文楷书26行,行70
金陵墓名。天会十四年(1136),熙宗追谥※完颜绥可为定昭皇帝,庙号献祖。皇统四年(1144),号其陵墓曰辉陵。原在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附近。正隆元年(1156)十月,迁葬于大房山(今北京房
书名。清曹树翘(字春林,上海人)撰。20卷。作者为云南布政使梁敦怀幕僚时作此书。有嘉庆十五年(1810)五华山馆刊本、《申报馆丛书》本,《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8帙亦载之,惟未全。书分事略、考据、传记、
见“合鲁不只”(836页)。
见“昆都力庄兔台吉(1410页)。
1886—1915辛亥革命烈士,四川彭水人。苗族。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上海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活动于上海、南京之间。辛亥革命后,任总统府参事。1914年,在天津被袁世凯逮捕。在狱中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