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通
见“花当”(997页)。
见“花当”(997页)。
见“儋耳国”(2516页)。
见“萧速撒”(1997页)。
官名。唐代始置。元和十四年(819),命杨于陵为淄、青十二州宣慰使。元置宣慰司,设宣慰使掌军民之务,分道总理郡县,行省有政令则为布告于下,郡县有所请则为上达于省,类似今地区一级机关之主官。有边陲军旅之
即“克牙气克”(987页)。
见“赛来费耶”(2469页)。
见“缚喝”(2416页)。
?—1771清代四川革什咱土司。藏族。乾隆(1738—1795)中,大金川土司侵占该土司之地,三十三年(1768),大金川土司谋立己女为革什咱土司,遭绰斯甲土司反抗,未遂。三十六年(1771),终被大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即“笔写契”(1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