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莫霍尔特里,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哈喇陀罗海,接本部右翼末旗界;南至察罕诺尔,接军台及瀚海界;北至察罕诺尔齐特呼拉,接本部右翼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多尔济,初附从兄善巴旗,为闲散台吉。康熙五十一年(1712),准编所属丁户自为一旗,即本旗,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1781)诏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莫霍尔特里,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哈喇陀罗海,接本部右翼末旗界;南至察罕诺尔,接军台及瀚海界;北至察罕诺尔齐特呼拉,接本部右翼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多尔济,初附从兄善巴旗,为闲散台吉。康熙五十一年(1712),准编所属丁户自为一旗,即本旗,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1781)诏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见“八儿思阔”(26页)。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年号。1314—1320年,凡七年。
书名。宋人撰,今佚。尤袤《遂初堂书目·地理类》中有著录。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陲要略》作吉木萨。乾隆三十七年(1772),在此筑恺安城。四十一年(1776),设济木萨县丞。光绪二十年(1894),重修,改名孚远城。二十九年(190
585—658唐初大将。名恭,以字行。朔州善阳(今山西朔县)人。先世鲜卑尉迟氏。隋大业(605—617)末,从军高阳,积阅为朝散大夫。后随刘武周为偏将。武德三年(620),降唐,引为右一府统军。曾从李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1236蒙古国皇子。又译曲出、斡赤、阔除。孛儿只斤氏。太宗第三子。曾被定为汗位继承人。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三道攻宋,率军取中道,拔枣阳,徇襄、邓,入郢,掳人口、牲畜数万而还。次年冬卒于军。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书名。元官修。卷数不详。起天历元年(1328)九月,迄至顺三年(1332)八月。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张起岩、王结、欧阳玄、成遵、谢端、苏天爵等与泰定帝、明宗、宁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