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哈绥河北岸、色楞格河南岸。东至库布色固勒接本部左翼中旗界,西至毕勒齐尔接本部中后末旗界,南至额勒素图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色楞格河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最初,萨木济特与父、祖世为札萨克,康熙三十一年(1692)附清,授一等台吉,仍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哈绥河北岸、色楞格河南岸。东至库布色固勒接本部左翼中旗界,西至毕勒齐尔接本部中后末旗界,南至额勒素图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色楞格河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最初,萨木济特与父、祖世为札萨克,康熙三十一年(1692)附清,授一等台吉,仍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 —1911清末将领。满洲正红旗人。姓他塔拉氏。字公颖、伯愚,号廓轩、迂庵、穷塞主。陕甘总督裕泰孙,四川绥定知府长敬子。世居扎库木。幼颖异。光绪六年(1880)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数上书言事。累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鄂伦春人旧时夏季的一种住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多居此种住房。形状与东北地区旧式草房相似。其构造是:搭起房架后,以桦树皮覆盖;四周用圆木作墙,为了通风,排列不严密。内
见“火落赤”(393页)。
清代地名。一作普禄乡。故址在前苏联境内的黑龙江下游东岸伊尔库特斯科耶稍南,或说在波卡罗夫卡附近。为清代黑龙江下游各少数民族向清朝缴纳土贡、三姓副都统派官员代表中央政府接受贡物并“赏乌绫”的地点之一。
见“洛桑图丹嘉措”(1735页)。
即“伯咄部”(109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苏尔河卫,并说清代有苏尔河在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县南爱辉老城)东南入黑龙江。
清代西藏箭头寺僧人。藏族。平日藉神苛敛,恃势横行,亩抽十之四五,重利盘剥,抄家害命,强夺庄田,积赀数百万。光绪三十三年(1907),藏民纷纷呈控其种种不法行为。藏、英战争时,以降神符咒蛊惑达赖,妄言英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