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中末次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尔噶朗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西至布尔噶素图接本部右翼左旗及左翼右旗南至图木斯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噶勒齐老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三十年(1691)授乌默客从叔父韬赉间散台吉,隶车臣汗旗,三十四年(1695)请编属丁600自为一旗,允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尔噶朗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西至布尔噶素图接本部右翼左旗及左翼右旗南至图木斯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噶勒齐老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三十年(1691)授乌默客从叔父韬赉间散台吉,隶车臣汗旗,三十四年(1695)请编属丁600自为一旗,允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黎族男子防身武器。大多为短刃长柄,刀刃锋利,皆以细斑藤织花缠束刀柄,柄端插白角片尺许如鹞尾,以为饰,出门常带在腰间。
见“乣而毕部”(1276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富裕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富裕农户、个别山主(即地主)。约占总农户的2%。大多为家族长、村寨头人、蓄奴户、乡保长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均占有较多的耕地、牲畜、农具和粮食,有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
隋对高丽的数次用兵。始于隋文帝,炀帝继之,兴师凡4次。隋开皇十八年(598,高丽婴阳王九年),文帝因高丽王元率高丽、靺鞨之众万余骑侵辽西,命汉王杨凉为元帅,总水陆两军30万讨之。因军粮不继及元遣使谢罪
见“杨诏”(965页)。
见“窝集部”(2297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的称谓。泛指居住在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境傀儡山周围的高山族。据《番俗六考》:共有“番社”54个。他们居于深山险隘,少与外人接触,自幼习镖刀,弓矢,“镖箭一发无逸”。主要以狩猎为生,
春秋时赤狄的一支。亦作皋落氏、皋落狄,或简称“皋”。岑仲勉释其意为“东山黑狄”。初分布于成周西北、晋都绛东南,即今山西省垣曲县一带,与晋紧邻,威震晋都,有“狄之渠帅”之称。周惠王十七年(前660),遭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