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传说为蒙古孛儿只斤氏始祖。又译孛端叉儿。阿阑豁阿幼子,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十世祖。世居斡难河(今鄂嫩河)上源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地区。传说为其父死后,其母阿阑豁阿感光所生,与兄不忽合答吉、不合秃撒
书名。一称《哈密至准噶尔路程》。不分卷。作者及成书时间不详。据近人推测,似为雍正十二年(1734)侍郎傅鼐、学士阿克敦出使时其随员所记。叙事始于十二月二十三日,迄于正月二十八日。首站始于额尔特木尔,末
清代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萨雅克部落首领。驻牧于特穆尔图淖尔(原苏联伊塞克湖)一带。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定边将军兆惠率军追哈萨克锡喇至其地,请内附。后受玛玛木特呼里派遣,偕车里克齐、尼沙2人谒
党项羌部落名。一般用以称呼西夏军队中之横山羌兵,称“山讹”。其羌兵耐苦战,坚韧不拔,每战必为前锋。
日伪政权。抗日战争时期在日军操纵下,由内蒙古部分王公贵族组成的伪政权。1937年10月27日,根据日本侵略者的意旨,通过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第二次蒙古大会的形式,就原伪蒙古军政府改置。日本
1253—1331元朝官员。字彦豪,一名散木䚟。唐兀人。先世西夏宗室党项嵬名氏,中书左丞李恒子。生于宣德府龙门川,人称李龙川。世祖时从父灭宋,授广州路达鲁花赤,迁新军万户,寻擢同知江西宣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见“哈密瓜”(1637页)。
?—1875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阿鲁特氏。字鹤汀。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后充军机章京,迁郎中。道光十一年(1831),升内阁侍读学士,历任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
清代门巴族首领。门巴、珞巴械斗中代表门巴族向波密噶朗王请兵伐珞。战后噶朗王控制白马岗(今西藏自治区墨脱),建立地东宗(相当内地县),光绪七年(1881)委其为首任宗本(相当内地县官),至九年(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