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语音译,亦作乖格鸠。旧时云南德昂族由父权大家庭向个体家庭转化中的一种家庭形态。德昂族父系大家庭瓦解后,各小家庭并不随之建立单户住宅,仍由有亲属关系、经济独立的2—3户或4—5户小家庭共同建筑一幢大
1768—?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一任堪布。藏族。出生于东加地方之赛仲噶敦家族。幼年学习藏文,后作嘉木样之秘书,以赛仲家族后裔,获准入拉卜楞寺学经,拜华热·旦本却为师,学习五部大论。任大会堂翁则师,后
又译塔喇沁、塔里雅沁。意谓“种地人”。一说源于突厥语,一说为托忒语。主要指为准噶尔封建主种地之维吾尔族农民。多来源于俘虏,也有部分是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在位时,被迫从南疆徙入者。尤以叶尔羌(今莎车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西藏地方喇嘛与外番及青海蒙古彼此往来朝佛、布施时所执以凭查验的执照。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规定:西藏喇嘛赴外番(廓尔喀、布鲁克巴、哲孟雄等)各地朝山礼塔者,由驻藏大臣发给执照,限以日期,返回缴销,
见“烧饭”(1928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藏语音译。意“官府庄园”。包括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各机关直接派人经管、收入用于行政开支的庄园和作为薪俸划给※噶伦、※代本、※宗本等现职官员的庄园,后者按规定去职后仍由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参见“谿卡”(25
?—563西魏、北周大臣。字尚乐。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殿中将军、羽林监侯莫陈兴子。骁勇善驰射。年15,随贺拔岳与尔朱荣弹压葛荣义军。又从元天穆平邢杲起义,升建威将
见“阿会部”(1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