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里卫
见“薛列河卫”(2543页)。
见“薛列河卫”(2543页)。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①元代云南孟定路土官。傣族。忽甸土官忽鲁马子。至元二十九年(1292)十二月,受麓川路军民总管达鲁花赤阿散之子招,入觐元朝,进金索、鳞胆、毡衣、虎豹皮等,并进言:其地东南邻境,未附者约20万,慕化愿附
参见“周春”(1492页)。
?—1794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十一世孙,多罗郡王※璘沁长子。尚和硕和婉公主,封和硕额驸。因体弱,未袭王爵,以公爵在内廷行走,又在清字经馆译办经卷。乾隆二十一年(17
?—177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
从人类出现到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第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亦称原始社会。约与考古学上石器时代一致。此学说理论由马克思、恩格斯奠定。基本特征为“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公社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产品集体占有
明洪武间麓川思氏地方政权首领思伦法(傣族)为扩张封建领地而发动的战争。元末明初,麓川坐大。洪武十五年(1382),明军入云南,于麓川地方置平缅宣慰使司,以其为宣慰使,寻改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兼统麓川
1206—1258元代高丽降将。洪氏。麟州(今陕西神木县西北杨家城)都领洪大宣之子。先世为中国人,唐时入高丽,子孙遂贵于三韩,名所城曰唐城。初袭父职为神骑都领。太祖十三年(1218),蒙古军追蒲鲜万奴
即“予成”(402页)。
吐蕃佛教后宏期译师。全名纳措粗陈杰哇。贡塘人。曾在印度学法。宋庆历二年(1042),奉吐蕃阿里王绛求约派遣,再赴印度迎请高僧阿底峡赴吐蕃传法,以振兴佛教。曾得到在印度学法的吐蕃译师贾尊珠僧格和印僧噶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