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属田亩制度。吐蕃有专供王族使用的“王田”,称作“杰兴”。而“奴田”称作“阐兴”(bran shing)。其意有两解:一指专供奴隶耕种的田地,二指赞普将连同耕种田地的奴隶一
藏语音译,意为“汉公主”。又写作藏汉复合词“贾萨公主”。藏史多用此指唐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参见“文成公主”(388页)、“金城公主”(1477页)。
古代突厥汗国职官制度。关于汗国职官设置情况,诸书记载,详略不一。目前学术界一致公认《通典》所述,最为完备。其国以可汗为最高首领,建庭于郁都斤山(位于鄂尔浑河上游,今杭爱山支脉)。可汗而外,有小可汗,多
藏语音译,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旧时四川阿坝藏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无任何财产,终年在头人家从事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动,世代为奴,被头人视为私有财产,将其转
?—1253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亦作高太祥或高祥。白族。大理人。高升泰远孙(一说为九世孙)。宋理宗嘉熙元年(1237,一说为宋宁宗嘉定八年,1215),被第二十世国王段智祥授任为相国,主政事
见“定边左副将军”(1529页)。
见“库莫奚”(1110页)。
清代协助参赞大臣或办事大臣办理事务的高级官员。从蒙古贝勒、贝子中选任。如库伦办事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科布多参赞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协助处理各种事务。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郎俊位帅众归附,清廷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属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
州、府名。唐贞观五年(631)析崖州地置。治所在琼山县。初领琼山、万安2县,后辖境不断扩大。天宝初改琼山郡,乾元初复为琼州,贞元五年(789),迁崖州都督府于此。宋熙宁六年(1073)以琼州为琼管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