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城
见“普剌”(2289页)。
见“普剌”(2289页)。
?—1647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图美子。土谢图汗※奥巴从弟。天聪七年(1633),向后金朝贡。崇德元年(1636),封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
书名。元任士林(1253—1309)撰。10卷。士林奉化(今属浙江)人,字叔实,号松乡。元中叶在江浙一带任儒学教谕、书院山长等职。是集所收碑、志、记、传60余篇,大多记成宗及武宗朝事,其中对赛典赤家族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清末武术家。河北沧州孟村镇人。回族。自幼随叔父(镖师李冠铭)学六合拳。刻苦好学,对六合拳门各类拳术、器械,无不精通,尤喜耍双刀。咸丰年间(1851—1861),被聘为天津卫海镖局镖师。后入叔父“成兴”
?—1696蒙古族。察合台后王穆罕默德汗姐妹。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统治南疆后被娶为妻。康熙三十四年(1695),阿帕克和卓死,为夺取继承权,立己子马赫迪,杀雅赫雅和卓。嗣因白山派教徒反对,
?—1449明朝将领。原名也都帖木儿(伊勒都特穆尔),一说又名伯克。《明史》称其汉名为(吴)答兰,后更名吴克忠。蒙古族。※把都帖木儿(吴允诚)子。明初,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随父投明朝,奉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被吐蕃册封之号,一说自称之号。见“异牟寻”(932页)。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见“萧观音”(19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