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207东汉时辽西乌桓首领。乌桓大人丘力居子。献帝初平(190—193)中,父死,因年少,由从兄蹋顿代立,总摄三郡。及长,被上谷乌桓大人难楼、辽东乌桓大人苏仆延奉为单于,以蹋顿为王,政仍多出于蹋顿。
见“恒格勒格”(1723页)。
明代僰人反明首领。四川叙州(治今四川宜宾市东北)人。身材魁伟,通汉语,晓汉文。正德十二年(1517),与彝族妇女米浪联合,自称蛮王。率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芒部(今云南镇雄县)、筠连(
地名。清代以其名名地者有四:一指贵州古州、丹江、安顺、镇宁等地;一指四川大、小金川一带;一指云南昭通、永善地方;一指天山南北地区。系雍正、乾隆年间为区分新、旧辖区而采用的名称,寓“新辟疆土”之意,而非
宋代大理国所产名马。大理国畜牧业发达,仅大理国王拥有的牛马即遍点苍山。其品种优良,善山地奔走,能日行400里者,价值高达黄金20两。畅销于各族各地,故《岭外代答》云:“南方诸蛮马皆出大理国”。并通过入
又称巴琉语,我国俫人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的部分村寨中,使用人口约五百余人。据说他们是明朝时期从贵州西南部迁来的。《贵州通志》、《兴义府志》、《兴仁县志》等都有不少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皇后。又译八八罕。蒙古弘吉剌氏。按陈孙威靖王斡留察儿之女。初为晋王也孙铁木儿王妃。泰定元年(1324),册为皇后。致和元年(1328),泰定帝卒,与权臣倒剌沙于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
350—385十六国时期前燕国君。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字景茂。※慕容第三子。初封中山王,后立为太子。晋穆帝升平四年(360),父死,即皇帝位,改元建熙。屡与东晋交
书名,元代地理志名著。原作者为都实,有汉文本及藏文本并附图说,今已不存。元世祖以论黄河之源者皆以汉代张骞、唐代刘元鼎之说为据,然2人皆未直抵其源而究其极,河源地属吐蕃等处,以都实曾3入吐蕃,兼通诸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