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镶红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旗,南抵大同边外长城,北接四子部落界。总管驻布林泉。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一带。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旗,南抵大同边外长城,北接四子部落界。总管驻布林泉。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一带。
见“卦尔察部”(1300页)。
①蒙古语音译。源于突厥语,意为“同伙”,特指突厥和回回商帮及其成员,蒙古国和元代引伸为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蒙古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皆置斡脱,提供本银予回回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巨利,称为“
明代云南土官。傣族。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正统二年(1437),遣使向明廷贡马及银器,得赐彩币等物。继遣随乃吾等进贡,明廷赐以金牌、信符、织金文绮。六年(1441),明廷颁给金牌,命合兵征麓
见“庆州”(878页)。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书名。※曹廷杰撰。光绪十三年(1887)成书。为作者有关东北地理、考古及民族等方面的学术札记,如对肃慎国、得胜陀碑、完颜娄室碑、金上京、三姓、白城、韩州中俄东段边界说等历史地理的考述。所附“条陈十六事
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正德七年(1512)与汉族张番坛、李四仔等领导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大帽山畲、汉人民起义,集众数千人。起义军以游击战术,攻陷福建建宁、宁化、石城、万安诸县。明朝政府派南赣巡抚都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西域古国名。王治蒲犁谷(今新疆塔什库尔干一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650,口5000,兵2000。国王之下设侯、都尉各一人辅政。居民从事游牧,且寄田莎车。宣帝神爵三年(前59)始
见“设罢”(9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