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吉
见“引者”(399页)。
见“引者”(399页)。
辽代末年宋联金灭辽所定盟约。因交盟使者往来通过海道,故名。辽天祚帝天庆四年(1114)九月,女真起兵反辽,次年正月建金,连败辽军,进展迅速,天辅元年(1117),攻克泰、显、乾、懿、豪、徽、成、川、惠
辽代部族名。又作纪而毕部。辽代末年,女真攻辽,※耶律大石于保大四年(1124)自立为王,率众西走,在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18部响应,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领
见“满都海哈屯”(2394页)。
①西夏文字书。著者不详,成书约在西夏早期。原书有平声、上声、杂类三部分。现存为12世纪中期木刻本,已残,蝴蝶装,页面29×18厘米。上声部分全佚,平声、杂类有部分残缺,计有110页,3000多字条。每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农业税。又译乌什尔、乌舍尔。每年征收所获谷物的十分之一。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霸占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后,在南疆各地也强行实施这一制度。占有土地的封建主阶级为了逃避赋税,常
旧时蒙古族少年的一种发式。清朝至民国时,主要流行于蒙古土默特等地区。即蒙古少年头顶前部中央所留的一撮头发。蒙古家庭从婴儿出生到剃头时,用剃刀把头发大部分剃尽,仅留下头顶囟脑门上一撮“胎发”,取吉祥之意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见“实叉难陀”(15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