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喀什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境。成化二十二年(1486),其族首领札答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绢、钞有差。弘治九年(1496),族人扳的肖、亦希臧札答来朝贡方物,赐之彩缎表里等。正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束(东)纥罗。游牧于土拉河北,南邻薛延陀,西接多览葛。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俗与突厥略同。唐贞观二年(628),遣使入朝。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龟林都
汉代对巴蜀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分布范围包括今甘肃南部,四川西部、南部,贵州西南部及云南大部分地区。族属与氐羌、濮、越等族群有渊源关系。各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已进入阶级社会,有的尚
元代河名。又译那江、纳兀河、纳浯河、恼河、猱河。即今嫩江。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同年和次年,元军连败叛军于此。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麓川路,至顺元年(1330),改麓川路军民总管府,至正十五年(1355),改置麓川平缅宣慰使司。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
古碑铭。又称荔非道庆造像碑。北周保定四年(564)立。原存陕西蒲城县东北20里雷村。《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等均有著录。碑云造像者150人,实际可识者122人。其中羌人姓氏雷28,昨和19,屈
见“色提巴尔第”(846页)。
1836—1879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茂明安旗人。兰占巴绰音佩勒荪之子。道光(1821—1850)中,经理藩院奏请,在雍和宫经※金瓶掣签钦定为佃齐七世活佛。并承袭札萨克达喇嘛职。道光、咸
①古族名。一作蜒。南蛮的一支,亦称蛮蜑。分布在今湖北西南及四川东部。后渐向东南迁徙,进入湖南等地。其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无蚕桑,少文字。汉代的赤甲军常取其民。蜀汉时,以其劲卒3千为连弩士,后移汉中。
?—1789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先世出自新疆回部。初为骑兵。从征金川、西藏有劳绩,官守备。又征金川,以功赐“劲勇巴图鲁”号,擢参将。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任云南腾越镇总兵。四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