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楚克
清代新疆地名。 ①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乾隆二十三年(1785),设巴尔楚克军台,位于今新疆巴楚县东南比力克勒克里,又作巴勒克勒克。此三地名为同名异译。 ②见《清朝续文献通考》。道光十二年(1832),筑巴尔楚克城于巴尔楚克军台西北沙瑚尔,移“巴尔楚克”名于此。光绪九年(1883),置玛喇巴什直隶厅,设水利抚民通判,亦称用其他回庄之名为厅名。二十九年(1903),改为巴楚州。1913年降为巴楚县后,始移县治于今巴楚县址。
清代新疆地名。 ①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乾隆二十三年(1785),设巴尔楚克军台,位于今新疆巴楚县东南比力克勒克里,又作巴勒克勒克。此三地名为同名异译。 ②见《清朝续文献通考》。道光十二年(1832),筑巴尔楚克城于巴尔楚克军台西北沙瑚尔,移“巴尔楚克”名于此。光绪九年(1883),置玛喇巴什直隶厅,设水利抚民通判,亦称用其他回庄之名为厅名。二十九年(1903),改为巴楚州。1913年降为巴楚县后,始移县治于今巴楚县址。
7—14世纪中亚诸部族对中国或汉人的称呼。引伸为“古老”、“崇”、“优质”之义。有“大魏”音译,“拓拔氏”音译、“唐家”或“唐家子”音译诸说。始见于7世纪初罗马史籍,后在鄂尔浑突厥碑铭、马合木·喀什噶
见“萨尔巴噶什部”(2014页)。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参见“汉日天种”(617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金史·宗室表》序说,女真人“以部为氏”,即以部落名称(部落名一般来源于居地名)为姓氏,有多少部落就有多少姓。据《金史·留可传》,辽末金初女真族共有47个部落,然后来有发展变化。女真人
清代蒙古族著名僧人。曾到青海塔尔寺拜松巴堪布为师。后返内蒙古,为乌素图召第三代活佛。雍正三年(1725),主持建两寺:一名罗汉寺,内塑有十八罗汉像,塑工精巧,形态逼真;二为法禧寺,是汉藏混合建筑形式,
?—1692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顺治六年(1649),补理藩院笔帖式,奉命调蒙古兵二万征叛镇姜瓖,解大同之围。升员外郎。十八年(1661),分袭伯父尼堪三等阿达哈哈番,以平察哈尔部布尔尼叛有功,升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清初投附清军的俄罗斯兵。来源主要有二:一是自愿附清俄人;一是在雅克萨战役中被俘的俄军。总数约近百人。被编入满洲镶黄旗第4参领第17佐领,被置于东直门内胡家圈胡同,大都享有优厚物质待遇,分获四品至七品官
见“那色波”(9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