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唔奈”(1864页)。
传说中的蒙古祖先。又译布尔特齐诺,蒙古语意为“苍色的狼”。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二十二世祖。原居额儿古涅·昆(今额尔古纳河)流域,后率部越腾吉思海(指今呼伦湖),移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上游的不儿罕山
参见“庞特勤”(1498页)。
见“萧耨斤”(2000页)。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河西回鹘驻牧于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又作大漠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葛逻禄炽俟部(一作婆匐)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约在今新疆福海县一带(一作在乌隆古河以西地区)。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即“貊”(1732页)。
见“达延汗”(7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