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钧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和亭、可园。雍正四年(1726),由翻译举人授中书,乾隆二十六年(1761)由仓场侍郎授河南巡抚,历江西、甘肃、湖北、云南巡抚。三十一年(1766),任湖南巡抚,后因事降三等侍卫。五十一年(1786),参加千叟宴。著有《敦煌杂钞》、《敦煌随笔》各2卷。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和亭、可园。雍正四年(1726),由翻译举人授中书,乾隆二十六年(1761)由仓场侍郎授河南巡抚,历江西、甘肃、湖北、云南巡抚。三十一年(1766),任湖南巡抚,后因事降三等侍卫。五十一年(1786),参加千叟宴。著有《敦煌杂钞》、《敦煌随笔》各2卷。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980辽代中期学者。字乙辛隐。契丹族。皇族仲父房之后,于越※耶律洼之庶孙。史载其颖悟好学,专攻翻译,善诵诗,惜译作、诗作今皆不传。辽景宗朝入仕,保宁年间,补御盏郎君。乾亨元年(979),宋兵围南京
鱼肉松。赫哲语音译。又称“鱼毛”。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以渔猎为生的赫哲人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许多保存和食用鱼肉的方法,对脂肪多不宜晒鱼干的鲤、怀头、胖头、草根、青、白、鳇等鱼,通常制成
见“雪山党项”(2036页)。
藏语音译,意“有生有死”,西藏牧区牲畜租赁形式之一。其中以牦牛租赁者,又称“协”。与“结美其美”对称。其特点是“租赁关系不限于封建领主与牧奴之间,大都为出租、承租双方自愿,均以实有牲畜为基数,遇灾害死
元代历朝皇帝即位之始赐给帝师的诏书。元世祖始尊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帝师,嗣后历朝皇帝例尊乌思藏高僧一人为帝师,遂成定制。藏文史籍载元世祖赐帝师之诏为“珍珠诏书”;汉文史籍载每帝即位必敕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寺庙办事人员。地位在※尼尔巴之下。数目不定,根据需要设置。分掌寺庙各种杂务,如寺庙所属牛、马、羊群以及土地的经管与买卖、建筑工程的监督等。
藏族古部族名。原属吐蕃乌思藏,宋时始附宋,赐姓赵,世居临洮(今甘肃临洮)。元代,该族赵阿哥潘时为名门,即出自“掇族氏”。祖父巴命,富甲诸羌,父于元代官至叠州安抚使,本人亦因屡从军攻南宋有功,历同知临洮
889—926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第二代国王。又作郑曼、郑文、郑仁文、郑仁明等。白蛮(白族先民)。郑回第八世孙(郑回本为汉族,其后裔融入白蛮),※郑买嗣子。后梁太祖开平四年(910,一说开平三年)
?—前105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伊稚斜单于子。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嗣立。时汉用兵东越、南越,未遑北顾,单于新立,亦未扰汉,边境暂安。五年(前112),与西羌约攻汉,兵入五原(郡治九原在今包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