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见“赕”(2219页)。
见“艾答卫”(437页)。
1515—1587明代著名大臣。字汝贤,一字国开,别号刚峰。广东海南琼山(今海南省海口市)人。回族。福建松溪知县海宽之孙、海瀚之子。幼丧父,家境衰败,母谢氏教诲读书,督责甚严。嘉靖二十八年(1549)
即“钟根”(1666页)。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
金大臣。又作阿勒根窊产。本名窊合山。女真族。阿勒根氏。好学,通吏事。天会十四年(1136),选充尚书兵部孔目官,历任尚书省令史、右司都事、大理丞、会宁少尹、同知会宁府事、尚书吏、礼部郎中。贞元二年(1
唐代西域于阗王。姓尉迟氏。尉迟澥之子。父死,于开元十六年(728),受唐册封为于阗王。在位期间,与唐保持和好关系,数遣使朝贡。
古地名。纳西族先民摩沙夷聚居地。今云南丽江一带。《华阳国志·蜀志》:“县(定管县)在郡(越儁)西,渡泸水(今雅砻江),宾刚徼,曰摩沙夷”。定笮县(今盐源、盐边一带)以西,渡泸水可直至“刚徼”。
明代对安定、阿端、曲先、罕东四卫的合称,归西宁卫管辖。
吐蕃著名译师。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与嘎哇贝孜、祥班德益西德并称“嘎、久、祥”、“三少译师”。所译佛经甚多,在《布顿佛教史》所记佛经译文目录中有详载。参见“嘎哇贝孜”(24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