廓尔喀纪功碑
碑铭。记述清军入藏胜利击退廓尔喀军经过的刻石。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碑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文见《西藏奏疏》。记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侵掠后藏,大将军福康安领参赞大臣海兰察、惠龄率满、汉、索伦官兵于五十七年(1792)入藏,征剿廓尔喀军,赞扬其七战七捷,收复失地,并将廓尔喀军全部逐出国境的功绩,以及大学士孙士毅等专筹军械粮饷使前方节节胜利的经过史实。为研究各族抗击廓尔喀侵略西藏的重要资料。
碑铭。记述清军入藏胜利击退廓尔喀军经过的刻石。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碑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文见《西藏奏疏》。记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侵掠后藏,大将军福康安领参赞大臣海兰察、惠龄率满、汉、索伦官兵于五十七年(1792)入藏,征剿廓尔喀军,赞扬其七战七捷,收复失地,并将廓尔喀军全部逐出国境的功绩,以及大学士孙士毅等专筹军械粮饷使前方节节胜利的经过史实。为研究各族抗击廓尔喀侵略西藏的重要资料。
见“西夏大藏经”(709页)。
详见“恰域万户”(1725页)。
地名。在西藏山南地区。松赞干布时,为前后藏五大翼中约如之一部。因当时其地居有塔氏为主的部落,故名。后改为加查、朗、拉加瑞、匝鲁木吉、金东五宗(相当内地县),约当今西藏自治区加查县和朗县境。噶玛噶举派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女真首领塔剌赤、亦里伴哥等45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命塔剌赤等为指挥同知、卫所镇抚、千百户。卫地初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肇东、呼兰及木兰、巴
?—188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姓费莫氏。道光四年(1824),由官学生考取库使。十九年(1839),因承办《蒙古王公表传》等书告成,以小京官升用。二十二年,《大清一统志》书成,以主事候补。咸丰二
德昂族自称。亦作纳昂、尼昂、达昂。“昂”,德昂语“山洞”、“岩洞”之意,“德”、“纳”、“尼”、“达”为尊称的附加语,意即“住在山洞的人。”相传开天辟地时,洪水泛滥,大地淹没,人类濒临灭绝,只有少数人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见“唐兀”(1923页)。
见“萧耨斤”(2000页)。
见“罗后”(1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