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古
见“耶律弘古”(1308页)。
见“耶律弘古”(1308页)。
书名。撰于清代,不著撰人。36卷。分类记载清嘉庆至道光年间(1796—1850),湖南乾州、凤凰、永绥、古丈坪、保靖、麻阳、泸溪7厅之屯防纪略、各种禀呈、条奏、奏详,苗疆建置沿革、营汛、碉卡、剿办苗事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明代湖广土兵、广西狼兵抗倭战役。嘉靖三十四年(1555),倭寇犯浙江。湖广保靖宣慰彭荩臣(土家族)、永顺宣慰彭翼南(土家族)率土兵(以土家、苗等民族为主力),与广西瓦氏夫人(壮族)所率狼兵合击之,大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和正统后所设者列帖卫皆改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见“二十四史”(6页)。
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阿不固。初附唐,继窟哥后为松漠都督府都督。显庆五年(660)五月,因协同奚族背唐,为唐定襄都督阿史德枢宾(一说为右领军郎将薛仁贵)所擒,解送东都(今河南洛阳),不知所终。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称“久巴”。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呷西的多少,由家支头人议定而划分。只问财富不论血缘等级。属中等户。拥有财产标准:土地1石5斗种;呷西
?—1196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
西域古国名。王治蒲犁谷(今新疆塔什库尔干一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650,口5000,兵2000。国王之下设侯、都尉各一人辅政。居民从事游牧,且寄田莎车。宣帝神爵三年(前59)始
1634—1672清代青海玉树十六代囊谦王。藏族。※尕玛拉德之子。顺治三年(1646),赴拉萨朝拜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和蒙古汗王固始汗,贡献方物。赐以“米旺仁庆南杰”称号,并颁锦缎文册,承认其对囊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