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木鲁
见“哈密”(1630页)。
见“哈密”(1630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元年(656)左右以处木昆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额敏河流域。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①(?—1300)元朝官员。回回人。祖居西域,移居太原。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中书译史从平章政事赛典赤经略川、陕。十一年(1274,一作十二年),署云南行省幕官,安抚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有功。十四年
蒙古语音译。即“管旗章京”。清代蒙古官职名。辅佐札萨克旗长和图萨鲁克齐(协理台吉)。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职务。职权与协理台吉基本相同,但不能代理札萨克,定额1名或2名,由札萨克、王、贝勒、贝子等从旗
见“成吉思汗”(744页)。
见“拨绰”(1377页)。
见“乌鲁”(331页)。
即“古尔班阿里玛图”(444页)。
见“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1672页)。
壮族旧称之一。“俍”原作“狼”,封建统治阶级的侮称。其民称“俍民”,其官称“俍官”、“俍目”,其田称“俍田”,其兵丁称“俍兵”。主要分布在广西左、右江流域土官统治区域。史载见于明朝中叶及清代。明末有“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