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邪财
见“西阳蛮”(696页)。
见“西阳蛮”(696页)。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1494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都匀人。苗族。弘治五年(1492),自称都顺王,与苗民长脚等率众起义。攻都匀、清平(今凯里),继绝川滇交通。明贵州巡抚都御史邓廷钻(瓒)率兵8万镇压。七年,兵备
见“宣懿皇后哀册”(1748页)。
西夏文译汉文政书。原书唐吴兢撰,1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共27面。页面22.5×14.5厘米,面8行,行间有竖格线,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页码。存第四、第五卷的各一部分。1909年发现
藏语音译。意出入境过路税。旧时指过往行商向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在各边境税卡按商品数量缴纳定额实物或货币税。民主改革后,已为国家在西藏边境各口岸设立之海关所收关税取代。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达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嘉靖间所设巴答卫均改作布达卫。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金初以宋京东西路改置。治所在须城(今山东东平)。辖府1:东平府;节镇州2:徐州、兖州;防御州2:博州、德州;刺史州5:济州、邳州、滕州、泰安州、曹州。各府州共领县27、镇48。共有户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助理管狱官,兼管司署及内府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因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20挑(每挑约合50斤)。
唐代南诏政治区划之一。亦称开南节度。为南诏新拓区,治银生城(今云南景东),命大军将任节度使,兼管军事及行政。辖区包括哀牢山和澜沧江中游之间的地带以及澜沧江下游今西双版纳地区。《云南志》(《蛮书》)载其
?—1533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广东阳春县人。瑶族。嘉靖十年(1531),与黎广雄于阳春西山聚众起义。翌年,率众1700余人一举攻陷高州府及茂名县,杀贪官,夺银库,德庆、新兴等地瑶民纷纷响应,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