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参见“格鲁派”(1807页)。
1595—1665清初将领。又作吴拜。满洲正白旗人。姓瓜尔佳氏。※武理堪长子。父死,袭管佐领事。年16随军略明抚顺,后以勇授侍卫。后金天命四年(1619),从征叶赫,负重伤力战不退。六年,破明军于南寿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1248—1310元朝大臣、画家、诗人。字敬彦、号房山。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占籍大同,后居燕京(今北京)房山。幼承家教,勤于攻读。元世祖至元十年(1275),补工部令史,翌年入掾中书,迁授户部主事。二
?—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都习杨柳屯人。苗族。家贫,少年习武,在都匀坝固场一带教授武功。咸丰五年(1855)五月,被推为苗王,与苗民金干干等在坝固起义,攻鸡贾河,围都匀城。六年,与张
即“古尔班阿里玛图”(444页)。
?—1161金将领。女真族。温迪罕氏。速频路(治所在双城子南)屯懑欢春人,徙居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忽论失懒。世袭谋克术辇弟。善骑射,力过人。皇统(1141—1149)初,袭兄谋克。积战功,为洮州刺史。
见“莫高窟”(1825页)。
见“达延汗”(726页)。
参见“巴颜”(4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