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斛薛”(2084页)。
波斯语音译,义为“羊毛织品”、“长毛呢”。《元史·舆服志》:“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代为制作※天子质孙服的原料之一。参见“质孙宴”(1467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见“额克卫”(2531页)。
树名。一作雄常,“常”又作“棠”。产古肃慎族地(今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史载此树之皮可制衣。今东北地区产桦树,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族于农历五六月间将其皮剥下,去掉其表面层和里面硬皮,然后放入
高句骊国官号。又写作“帛衣先人”。(1)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八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仅见《新唐书》记有“先人”,为第十一等级)
参见“目肘”(557页)。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惠水地区。一般在埋葬死者后不久举行。届时亲友参加。先用两根竹竿扎成人形,外罩衣服。用两袖端一簸箕,立在堂屋中间。由送葬时吹芦笙的原班人马吹芦笙、跳舞,请巫师念咒语。一人执假人走
明清哈尼族土司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后以府改置。因治所置于思陀(又作思他,即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思陀),故名。辖境东至落恐乡界10里,南至元江直隶州界50里,西15里,北10里交元江界;其地今属云
见“耶律阮”(13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