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工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壮语音译,意为“奴婢”。唐宋元明清邕州羁縻州壮族峒主的家奴。来源于被掳掠的“山僚”,或自购买、陪嫁所得的男女人口,给田使耕,互相婚配,世代隶属,无人身自由。属于农奴阶级中的最低阶层。南宋范成大《桂海虞
见“叱六于”(543页)。
五代后梁与晋间战役之一。后梁贞明四年(晋天祐十五年,918)十月,晋王李存勖(沙陀人)谋逼大梁(今河南开封),自魏州率师次于杨刘(今山东东阿县东北古黄河南岸),略地至郓、濮而还,营于麻家渡(今山东鄄城
见“穿带壶”(1760页)。
简称《辽金元三史国语解》或《三史国语解》。分类诠释《辽史》、《金史》、《元史》中民族语词的辞书。乾隆四十六年(1781)由史馆史臣奉敕撰。46卷。收词1.1万余条。全书分《辽史语解》10卷、《金史语解
哈萨克等游牧民族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又译为阿乌尔、阿吾尔。指若干牧户组成的游牧群,后引申为“村庄”。既是氏族部落最基层组织,又是生产单位。与蒙古、柯尔克孜等族阿寅勒相似。一般由七八户至十几户牧民组成。解
见“张承奉”(1181页)。
唐时对西洱河(今云南洱海)周围乌蛮六部落的总称。“诏”义为“王”或“首领”。其名称诸书所载不尽相同,一般多取《蛮书》、《新唐书》作:蒙巂诏(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上半及漾濞、永平一部分)、施浪诏(今洱源
金代大臣。又作移剌神独斡。契丹族。为景国公耶律怀义子。海陵王朝,累官西北路招讨都监。正隆(1156—1161)年间,从父伐宋。入世宗朝,为宣徽使。大定八年(1168)七月,奉诏以名马、宝刀、御膳赐太子
哈萨克族※阿吾勒之长。又称阿乌尔长。一般由经验丰富、政治上有威望、富有或比较富有的长者担任。有权决定本阿吾勒往各季牧场迁移之时间、成员去留、调拨使用人力、资力,并负有调解各户及阿吾勒间纠纷的责任,参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