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工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清光绪十六年(1890),英国军官斯格德率武装进入西盟阿佤山,要求拉祜族头人李通明承认为英属缅甸国民,服从英国统治,遭李严正拒绝,未得逞。时经半个世纪,民国二十五年(1936)春,中英双方在勐梭举行滇
蒙古部名。原为内喀尔喀蒙古。达延汗孙和尔朔齐哈萨尔迁牧于沙河和阿噜坤都伦河之源,其子乌巴什自称伟徵诺颜,始称所部为札噜特。初依附喀尔喀,后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所掠,往依科尔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内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宁、郿、慕、常四州。治宁州。故址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与前苏联交界之兴凯湖东岸或东北岸。辖境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之一的越喜部故地,约有今兴凯湖东北至前苏联伊曼
门巴语音译,意为“算”或“看”。民主改革前门巴族部分地区本教巫师占卜术的泛称。有※漂米、※漏米等方法。
见“家素谋”(1947页)。
①辽封爵。统和七年(989),司徒耶律隆运(韩德让)受封(一作封楚国王);十九年(1001),圣宗弟耶律隆祐自吴国王徙封(一作封楚国王);开泰六年(1017),随枢密使萧合卓侵高丽之王继忠自琅邪郡王晋
见“失话”(590页)。
参见“乌拉牌票”(341页)。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提溪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提溪长官司,治所在江口县西,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