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昌兴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1449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简称索尔逊。为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首次记载的永谢布领主。正统(1436—1449)间,被瓦剌征服,率部服属也先。正统十四年(1449),随也先南下,败明军,俘
见“忠贞可汗”(141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节日。又称乌苏尔、阿舒拉。原是伊斯兰教什叶派教徒的祭典。为纪念穆罕默德的孙子侯赛音·伊本·阿里和哈桑·伊本·阿里殉难而举行。后演变为节日。当天,诵经作乐,超度父母亡灵。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郭尔罗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皇太极时,率族众归清。崇德八年(1643),随贝勒阿巴泰征明,至山东。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五年(1648),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
苗族头饰。每逢举办接龙祭典时,妇女所戴的一种银冠。帽后部拖有50公分长的银链,上缀铃、花、鸟、蝶等形体的各种银制小物件。顶部有银花、雀等。幅沿周围缀有银铃。全幅所缀银饰品近百种。做工精细。流行于湘西、
国民政府行政院文官处藏族女职员。1929年7月受文官长古应芬派遣进藏,1930年春抵拉萨,受到※十三世达赖喇嘛接见,并对刘表示:康藏“都是中国领土”,“知主权不可失”,要求将此意转报蒋介石。著有《康藏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
即“鸭绿江”(1866页)。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朵儿禅,华言大施食也。”藏语gtorchen,译为“大施食”,举行法事时以糌粑酥油揉成食品施撒,以祈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