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尔钱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见“佟佳江”(1095页)。
古代博戏。原属胡俗,相传于南北朝时,由天竺传入。《魏书·蒋少游传》云:高祖时有“赵国李幼序、洛阳丘何奴并工握槊。此盖胡戏,近入中国。云胡王有弟一人遇罪,将杀之,弟从狱中为此戏以上之,意言孤则易死也”。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中部。牧地介潢河、老哈河之间。东界阿噜科尔沁旗,西界克什克腾旗,南界敖汉旗,北界巴林旗。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兀良哈卫外藩,至成吉思汗弟斡赤斤后裔巴颜岱洪果尔,
?—176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和硕亲王※善巴孙,达什敦多布次子。雍正十一年(1733),袭札萨克和硕亲王。乾隆十六年(1751),授所部副将军,寻授副盟长。十七年
?—1750清代西藏阿里地区官员。俗称益西策卜登。藏族。西藏郡王※颇罗鼐长子,妻拉达克酋长之女。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中,与父分南北两路包围拉萨。八年(1730),封头等台吉,办理军政事务。
见“庄敬皇后”(878页)。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隶镶白旗,由笔帖式管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吴三桂,署参领,驻防襄阳、谷城、南漳。二十八年(1689),袭其祖尚义二等轻车都尉。二十九、三
见“多伦人”(849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纥斯直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1390—1438明代蒙古可汗。亦作阿台王子、阿台汗。孛儿只斤氏。其世系史料记载不一,一说为※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一说为※铁木哥斡赤斤后裔,又一说为※窝阔台之后、鬼力赤之子。洪熙元年(1425,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