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尔钱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详见“哈剌那海”(1639页)。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后属准噶尔部。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参赞大臣,隶伊犁将军。辖区东至乌隆古河,北至额尔齐斯河,南至阿鲁沁达,西至爱古斯哈
见“毛怜卫”(360页)。
唐代水名。即今吉林、黑龙江两省境内之牡丹江。源出今吉林省牡丹岭,东北流经镜泊湖(时称忽汗海),至黑龙江省依兰县入松花江。全长725公里。其流域为东北古代少数民族肃慎、挹娄、勿吉、靺鞨聚居区。唐代,粟末
金上京(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宫殿名。约建于太宗天会(1123—1135)年间,为木结构的七间大殿,屋顶以瓦仰铺,以泥补之。以木为鸱吻及屋脊,绘以彩墨。下铺帐幕。殿前有“乾元殿”汉字匾额。殿阶高四
?—约1224蒙古国大将。又译者别、只别、哲伯、遮别等。别速惕氏。原名只儿豁阿歹。初依附泰亦乌部。宋嘉泰二年(1202),“阔亦田之战”兵败,降铁木真(成吉思汗),以骁勇善射,赐名哲别(意“箭簇”)。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史》无载。据《明史·地理志》卷41车里军民宣慰使司条载:“又有元耿冻路,至正七年(1347)正月置,又有耿当、孟弄二州,亦元末置。洪武十五年(1382),俱省入车里。”治所即今云南
官名。明清在少数民族地区离县城、市镇较远之关津要隘处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土民首领、头目、武官属员或遴选精干土兵为之,秩从九品,负责防守,缉捕盗贼,盘诰奸伪。隶属于州、县官。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母胎订婚”。类似内地的指腹婚。据说此种形式渊源于玛纳斯。一般发生于关系较好的家族或亲戚之间,希望亲上加亲。婚配概由父母及氏族首领包办。解放后渐被淘汰。
书名。唐代广西地方志。3卷,今存1卷。唐莫休符撰。休符于唐光化年间(898—901)以俭校散骑侍为融州(今广西融水)刺史。内容记桂林山水及舜祠、双女冢、伏波庙、灵渠、牂牁水(即红水河一西江)等掌故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