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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重大刑事案件,请示土司后,即可处理,不一定召开头人会议。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重大刑事案件,请示土司后,即可处理,不一定召开头人会议。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黄飘战役”(2022页)。
见“战斗社”(1623页)。
①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庶子※阔列坚曾孙。河间王忽鲁歹之子。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从北安王那木罕出镇漠北,驻军塔密儿河。二十四年,宗王乃颜反,密遣使约其同举兵,使者为枢密院副使土
武周圣历二年(699)刻制。1927年出土于甘肃省武威县南六十里青嘴喇嘛湾。原存武威文庙。志高一尺八寸,广约一尺七寸五分。志文25行,行24字。志盖有“大周故西平公主墓志”九字。墓志主人系唐宗室女,贞
蒙古语音译。卫拉特蒙古人传统帽子。流行于青海、新疆等地。形制与内地暖帽相近。顶高,边平。里以白毡制成,外饰以皮。穷人无皮饰,则将毡染成紫绿色为饰。无冬夏之别,以厚薄为差。顶缀缨,名“扎拉”。女帽与男帽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设之好屯河卫,改作赫图或赫图河卫。
1612—1654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长女。继妃乌喇纳喇氏生。封为固伦公主。天聪七年(1633)正月,下嫁蒙古敖汉部台吉都喇尔巴图音之子班第。班第受封固伦额驸。崇德元年(1636),
见“元廓”(232页)。
1579—1671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初至呼和浩特,在城西北山洞坐禅修行。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主持兴建庆缘寺。清太宗时(1626—1643)赴京朝觐,献40两重的曼多罗及经典、马匹等贡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玛延山卫。永乐四年(1406)置。旧说其地即玛延达巴罕,在吉林城南100余里,今有人定在今吉林市南马烟岭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