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高
1515—1568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兵,并撰写《大功大胜克捷记》及《太平歌》铭刻于石鼓上。三十九年(1560),进助殿工银2800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四十年又进木植银2800两,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善诗文,喜吟咏。与大理寺卿李中溪至交,中溪赠以诗20篇,并为之立传,现仍保存有木高摩岩诗文真迹两处。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兵,并撰写《大功大胜克捷记》及《太平歌》铭刻于石鼓上。三十九年(1560),进助殿工银2800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四十年又进木植银2800两,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善诗文,喜吟咏。与大理寺卿李中溪至交,中溪赠以诗20篇,并为之立传,现仍保存有木高摩岩诗文真迹两处。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世业田,又名桑田。指受田者有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2/10。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亦行均田制。
见“拓跋弗”(1356页)。
见“速不台”(1840页)。
见“和硕特北右末旗”(1452页)。
见“椎髻”(2164页)。
见“乌古部”(332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
见“野木河卫”(2045页)。
即(嘉庆)《广西通志》之辑要。13卷。清苏宗经辑录。详见“嘉庆广西通志”(24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