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六
见“耶律杨六”(1313页)。
见“耶律杨六”(1313页)。
见“蛮”(2272页)、“荆蛮” (1583页)、“蛮方”(2272页)。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古湖名。旧说为今牡丹江流经之镜泊湖,今皆认为即今黑龙江省东南与前苏联沿海州交界处之兴凯湖。湖产鲫鱼,是渤海王国区内著名特产之一,为时俗所贵。渤海于越喜故地所置安远府领有之郿州,于拂涅故地所设东平府领有
见“述律平”(1348页)。
约1484—1519明代东蒙古右翼济农(亲王)。一译伯尔色博罗特,明人称之为阿着或阿著,号赛音阿拉克,汉文简译作赛那剌、諰阿郎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三子,※满都海哈屯生。早年在蒙古右翼满官嗔部,由
汉代部族名。汉籍称“小水貊”,此为朝鲜古籍中的异称。来源于古貊族。因居梁水(今辽宁省太子河,一说为今叆河上游附近某水)上游得名。居地约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南,宽甸县北,桓仁县以西至本
汉代官名。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初置。统领由归服之匈奴人编组的※长水胡骑(屯长水,今陕西蓝田县西北,故名)和宣曲胡骑(屯宣曲,今西安市西南,故名)。俸2千石,下领丞、司马。东汉沿置,下领司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元地名。一作聂延城,清文献作纳延城。故址约在今黑龙江省拜泉县中兴镇东南方。为元代捞珠之所。
见“丹必占灿”(3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