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阿史那伏念”(1232页)。
唐代吐蕃职官名。又称“九政务大臣”。系对几种高级官吏的统称,音译为“切古”。又具体指吐蕃“掌管诸事的九大臣”。据《德乌佛教史》载,包括大、中、小三贡论;大、中、小三内相(即内务大臣);大、中、小三大平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乌墩”(331页)。
匈奴姓氏。晋代称卜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秦汉时期,除单于所出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外,与呼衍氏、兰氏并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单于辅政大臣左右骨都侯、左右尸逐骨都侯等异姓大臣多出自该族
金大臣。名老人。奚族。萧氏。金灭辽后易为石抹氏。初官尚书省令史。为迎合海陵王诛杀太宗诸子意,从秘书监萧裕构诬太宗子宗本谋反,致使太宗子孙死70余人,绝后。受宠信,升礼部尚书加特进,数月后又升参知政事,
①见“萧塔不烟”(2002页)。 ②见“答不也”(2238页)。
见“弘慈寺”(645页)。
明朝将领。先世为庄浪卫西大通人。延绥总兵官※鲁鉴子。初为百户,受命治土军。弘治(1488—1505)初年,以父致仕,袭指挥使,加都指挥佥事。寻晋同知,充甘肃游击将军。擢左副总兵,奉调守韦州(今宁夏同心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衙门的大管家。主要经管寨内财粮收支及牛场交的酥油。月工资6斗青稞,一般由大头人充任。任期长短不一,取斗决于土司的信任程度。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和勒索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