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霍卓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镇国公屯齐长子。顺治六年(1469),封固山贝子。康熙十三年(1674),授宗人府右宗人,寻授镶蓝旗满洲都统。以四川叛应吴三桂,随定西大将军、贝勒董鄂由陕西征讨之。以汉将王
见“南苏城”(1590页)。
见“从太山”(321页)。
明、清云南彝族土官名。元代授当地彝族首领为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万户府土官。元末普和宁袭职。明洪武十六年(1383),赴京朝觐,次年,授土知州。二十年(1387),子普救告袭。二十六年(1393),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见“四馆四里”(555页)。
?—1675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字特云,号铁峰。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玄第三子。土家族。兄※田既霖卒,无子,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职。重视教育,创立学宫。吴三桂叛,占其辖地,曾受命。著有《合浦集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阿都部分散的彝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及永胜、巍山、云、祥云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1757清朝官员。蒙古镶红旗人。图尔格期氏。世居察哈尔。员外郎阿吉斯子。雍正初,累迁二等侍卫。九年(1731),率巴尔虎兵百人赴巴里坤佐军征准噶尔。继与侍读学士查克丹统喀尔喀兵3千赴任。乾隆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