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炮营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彝语音译。意为“古歌”。口头流传于云南弥勒、路南、泸西、邱北等地阿细人(彝族一支)中。形成于明朝初年,属集体创作的史诗。在流传过程中,内容不断增加,各地不完全一致,但大休相同。主要包括6大部分:(一)
即清代中央部院直辖旗。参见“游牧八旗”(2286页)。
清末民初象棋名手。四川成都人。回族。棋艺精湛,享誉成都棋坛,时无敌手。常在皇城内的大茶铺、双陆居、吟啸楼献艺。棋坛高手张大龙即出其门下。晚年赴成都与全国棋王对奕,连续两天,因年高力竭,失利,呕血而亡。
古城遗址。位于新疆和硕县曲惠乡西北半里处。城基犹存,为夯土筑,东西98米、南北75.5米,城周约427米。墙高3.3米,宽5米,有东西两门,城门已毁。城内建筑基址保存尚好。出土“开元通宝”、“大泉五十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渐尚王(汉代称渐将王)之下,左右独鹿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见“俟斤”②(1689页)。
见“中京”(292页)。
参见“希布察克部”(1108页)。
①(? —1756)清朝大臣。一作祃木特,又称库克辛玛木特。乌梁海人。初为准噶尔扎哈沁鄂拓克宰桑,驻守阿尔泰山,游牧于布拉罕及察罕托辉左翼。清雍正八年(1730),受准噶尔首领噶尔丹策零派遣,领兵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