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1677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辉发地方。国初,随父鄂拜归附。初任王府长史。康熙十三年(1674),署副都统,同振武将军坤巴图鲁率兵驻防河南汝宁。“三藩”乱起,陕西提督王辅臣叛清,吴之
见“品达鲁虢部”(1651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蒙古勒多尔部、蒙科尔多尔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距喀什噶尔100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辖。
?—1637或1638明末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首领。又作达赖台吉、巴图尔达赖台吉。绰罗斯氏。17世纪初,游牧于额尔齐斯河至伊施姆河间。曾与准噶尔部首领哈喇忽剌领导抗击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首领硕垒乌巴什(一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撒拉族民间史诗。产生于清代。流行于青海循化等地。用撒拉语演唱,内容叙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领导的反清起义。全诗对起义的全过程,如:起始缘由,攻打河州,围攻兰州,苦战华林山,直至全部义军壮
即“屠各”(2133页)。
?—1833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孟尔底音氏(亦作孟尔丁或莫尔丹)。世居大莫丁屯,隶布特哈正黄旗。世袭佐领。从征廓尔喀收复济咙,因功赐号托默欢巴图鲁。嘉庆二年(1797),从德楞泰镇压川、陕、楚白莲教
书名。清孙承泽撰。10卷。前8卷为元朝廷事实典故,9卷录《元朝秘史》,10卷附辽金遗事。所述元朝廷事实,采取分代编辑方法,材料取自《元史》本文,尤多参据元人文集。叙次注重信实,力避芜杂滋蔓,有删繁增简